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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标准的发展历程:中规院与城市规划标准伴随成长的历程

规划中国:本文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鹿勤在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伴随成长"主题会议上做的报告,本文作者:鹿  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至今,中规院为国家标准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仅编制完成的标准项目超过百余项,其中国家标准61项。今天借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伴随·成长"学术交流会,我想从认识标准、掌握标准、用好标准三个视角,与大家一起回顾一下中规院与城市规划标准伴随成长的历程。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如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标准)、企业标准(如中规院《城乡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措施》)。标准广义上说可包括规范、标准、规程、导则、指南等。如国家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工作需要发布的技术导则、指南、编制办法等技术文件,一般用于规范工程咨询与设计的手段和方法,通常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较好的执行力。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开幕式上明确强调,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发展。国务院2015年推出四举措改革"中国标准",包括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全面清理和修订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鼓励制定发布团体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明确提出要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立足国内实际情况, "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标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的《标准化法》以及国家标准化改革的要求,住建部主管的工程建设标准改革工作也在持续推进和深化。目前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正按照强制性国标(规范)和推荐性国标(标准)进行改革,政府主导制定的强制性国标与推荐性国标、行标、地标将逐步进行精简整合,并强调以公益属性为主;同时,明确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由市场自主制定,不设门槛,自愿采纳,鼓励发展以补充市场供给的不足。



从城市规划学科视角来看,城市规划标准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导向性、管控性和地域性(地方标准),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以保障安全、惠及民生为落脚点的公益性标准,同时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时代解决不同时期的主要问题。因此,通常规划标准承担着以下责任:一是及时承接国家发展理念、落实时代发展要求,引领行业与时俱进;二是不断调查研究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提炼新技术、沉淀好做法,并及时转化、推广,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为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标准可以"建规立制",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规范化。



报告整理:马诗瑶,来自:规划中国,本文更多内容,点击链接:标准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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