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导航网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八)负责组织实施最
作者:admin 分类:乌兰察布市 浏览: